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假日旅游系好“安全带”******
近两天,湖南迎来了2023年首场寒潮。旅游景点南岳衡山中心景区出现雾凇、云海等冬景奇观,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观赏。因下雪后道路结冰,有游客滑倒后沿着山路一路向下溜,险些冲出护栏,还有人撞到其他游客。视频显示,有一女性游客倒地抽搐,系被他人撞倒,随后肇事者逃离现场。
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山路崎岖,平时行走就颇为不易,结冰之后更是可想而知。经检查,被撞的游客没有骨折和内伤,没有大碍固然值得庆幸,但衡山景区发生的惊险一幕,依然令人心有余悸,引发了热议。有人指责肇事者缺德,有人批评景区不作为。
一个巴掌拍不响,险象环生的场景不是哪一方的单独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门的游客首先自己要做好安全防护。现场游客黄先生称,当时有游客未扶栏杆不慎滑倒,随后一路沿着山路向下溜滑;还有游客故意向下滑冰取乐。如果是前者,那是纯属意外,倘若是后者,不合时宜的耍宝娱乐则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形,都不应该撞了人后就一逃了之。
在该事件中,景区同样难辞其咎。下雪后道路结冰,景区理应知道游客极易滑倒,有没有采取过针对性的应对举措?比如,在开放时间和人数上进行限制,在游客鞋子上绕几圈草绳、布条之类的东西以防滑,或者在相关重点路段及时铲雪、撒盐、撒砂子,并安排人员进行疏导劝阻。如果啥都没有做,就按照平常一样放任游客上山,一旦游客滑倒摔伤,或者把别人撞伤了,甚至冲出护栏发生意外,景区理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吃一堑,长一智。南岳区文旅局消息称,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采取了包括加大游客应急救援和游玩劝阻力量、调整入园时间、做好游客引导和服务等在内的多项措施。春节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如何保证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该事件无疑是一个重要提醒。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后,公众被压抑已久的“刚需”开始喷薄而出。饱受疫情困扰的景区,在张开双臂欢迎游客的同时,更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让游客们玩得开心、尽兴。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切莫忘了系好“安全带”。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